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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筚路维艰》:(三)赶超:从苏共二十大到反相关倾向

读《筚路维艰》:(三)赶超之路的曲折探索

萧冬连在《筚路维艰》第三章“追寻赶超之路”中,详细梳理了1956年至1960年代初,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追寻赶超目标的历程。这一过程始于对苏联经验的反思与自主探索,最终演绎为以“相关运动”和人民公社化为标志的运动,以全国性大饥荒宣告阶段性失败,为后世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教训,也展现了后发国家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复杂性(萧冬连, 2014)。

一、赶超之路的缘起:苏共二十大与“以苏为鉴”的探索

1956年2月,苏共二十大召开,赫鲁晓夫(Nikita Khrushchev)在秘密报告中批判斯大林(Joseph Stalin)个人崇拜,这一事件不仅震动了社会主义阵营,也为毛等中国领导人带来思想解放,引发了“以苏为鉴”、走中国自己发展道路的深度思考(萧冬连, 2014)。5月2日,毛对苏联驻华大使尤金(Yevgeny Puseyev)表示,斯大林的盖子被揭开后,“我们可以彻底讨论所有的问题了”,这种思想解放成为中国自主探索建设道路的重要前提。

新中国成立之初,全面学习苏联是当时的必然选择,这一决策由毛亲自推动,也让中国获得了诸多实际益处,苏联向中国各领域派出多名专家,帮助中国快速建立起初步的工业体系和建设秩序,一五计划也成为毛时代执行得最为稳妥的一个五年计划(萧冬连, 2014)。但长期照搬他人经验,让毛总觉得不满意,心情不舒畅,这种对苏联模式的审慎态度,推动着中国开始寻找更贴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径。

1956年2月起,毛开始听取34个部委的工作汇报,这次系统调查形成的思考,集中体现在他4月所作的《论十大关系》报告中,其中有5个问题专门围绕经济关系展开,成为中国自主探索建设道路的重要起点(萧冬连, 2014)。在这份报告中,如何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、农业的关系,是毛思考的首要问题。他并未否定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核心方针,但鉴于苏联过度侧重重工业、忽视民生的教训,提出适当调整投资比例,更多发展轻工业和农业,以兼顾民生改善与工业发展的平衡。

地方适当分权是毛这一时期的重要思路。他曾专门提及美国制度中的分权特色,认为“美国的州可以立法,州的立法甚至可以和联邦宪法打架”,并明确提出“我们也要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”(萧冬连, 2014)。这一分权思想,既源于他的动员式发展理念,也回应了地方负责人的诉求,当时不少省市领导人向毛抱怨,中央部门统得太死,地方缺乏办事的空间和自主权。毛本人十分看重《论十大关系》的讲话,后来曾明确表示,这篇讲话的基本观点就是同苏联做比较,探索“除了苏联办法以外,是否可以找到别的办法比苏联、东欧各国搞得更快更好”,标志着中国“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”(萧冬连, 2014)。

需要明确的是,这一时期的探索仍有明显局限。从今天的视角来看,毛并未触及当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两大核心,公有制和计划经济,这两条在当时被视为不可移易的社会主义原则(萧冬连, 2014)。毛本人也坦言,中国的建设原则和苏联相同,但方法有所不同,这种局限也导致后续的探索出现了偏差。

二、探索中的多元尝试:经济与民主领域的初步突破

在经济领域,面对照搬苏联模式带来的弊端,当时的领导层出现了一些务实的探索。1956年前后,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直观的问题,比如全聚德烤鸭、东来顺涮羊肉的口感不如以往,王麻子剪刀的锋利度下降,这些现象背后,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积极性不足的问题(萧冬连, 2014)。针对这一情况,陈云提出了务实的观点:资本主义大范围内不合理,小范围内合理;社会主义大范围内合理,小范围内有不合理之处,要让两种体制都发挥积极作用,就应当在国家市场指导下允许自由市场存在,“没有自由市场,市场就会变死”(萧冬连, 2014)。

在中共八大上,陈云正式提出“三个主体,三个补充”的总体设想:在所有制上,以国营和集体为主,个体为补充;在生产方式上,按计划生产为主,市场生产为补充;在市场体系上,国家市场为主,自由市场为补充(萧冬连, 2014)。这一构想本质上是改良型计划体制的探索,即在坚持计划经济主导和公有制绝对优势的前提下,引入市场机制,允许少量非公有经济存在,以激活经济活力。这一主张得到了刘少奇、周恩来等人的认同,并在中共八大决议中有所体现。

农业领域的探索则伴随着合作化的推进而展开。高级社“一轰而上”建立后,很快面临管理上的瓶颈,低效率、强迫命令、瞎指挥、平调风、干部多吃多占等弊端逐渐显现,这些问题后来也长期困扰着人民公社的发展,本质上是集体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矛盾(萧冬连, 2014)。农民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一是失去了生产和生活的自由,二是收入减少,当初承诺的“让90%以上农民增加收入”未能实现,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闹退社的风潮。值得注意的是,农民较普遍的抵制行为,并非发生在加入高级社之前,而是在入社之后,这也反映出集体化模式与农民实际诉求之间的矛盾。

在中共八大上,邓子恢曾提醒,合作化推进后仍需重视后续管理,不能掉以轻心。他主张在国家计划指导下,保持合作社生产经营的独立性,国家不应过度干涉合作社的具体事务,同时提出合作社应实行大集体与小分散相结合的模式,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和自留地,兼顾集体利益与农民个人利益(萧冬连, 2014)。这一时期,领导层也在探索更贴合实际的经济发展方式,尝试在公有制主导的前提下,适当兼顾多种生产经营形式,体现出当时在意识形态目标与现实需求之间的权衡与调整。

在民主与文化领域,这一时期的探索更为活跃,且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苏共二十大的回应,甚至比赫鲁晓夫的改革走得更远(萧冬连, 2014)。在科学文化领域,中国实行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明确允许学术自由,甚至提出“宣传唯心主义的自由”,鼓励知识界展开平等的学术争鸣;在政党关系上,提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“长期共存,互相监督”,甚至喊出“共产党万岁,民主党派也万岁”的口号,鼓励民主党派“唱对台戏”,发挥监督作用;在媒体管理上,将《光明日报》《文汇报》和《大公报》等报纸重新交由民主党派人士主办,《人民日报》扩版,增加批评言论和争鸣文章的报道,《参考消息》扩大发行范围,放宽民众获取外部信息的渠道(萧冬连, 2014)。官方还专门发动了“百花运动”,动员知识界畅所欲言,这些举措共同营造了相对宽松的民主氛围。

健全法制是中共八大的重要议题之一,相关内容在八大政治报告和决议中均有体现。当时,领导层曾对法治建设进行过初步思考,强调公民合法权利应得到保障,国家机关需严格遵守法律,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和法院应贯彻分工负责、互相制约的制度(萧冬连, 2014)。不过,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,健全法制的相关讨论未能引起广泛关注,从革命时期形成的治理习惯向法制化治理转变,是当时面临的重要挑战,也反映出特定历史阶段的认知特点(萧冬连, 2014)。

中共八大最具标志性的判断,是明确国内主要矛盾发生转变,不再是阶级矛盾,而是落后生产力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的矛盾,会议决定将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转到发展生产力上来,推动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逐步变为先进的工业国,这就是被广为讨论的八大路线(萧冬连, 2014)。当时的领导层结合国际经验反思建设道路,强调解放和保护生产力的重要性,着力营造稳定的建设环境,这些探索体现了特定历史阶段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思考,也反映出当时探索过程的复杂性与曲折性。

毛推动扩大民主,核心有三层考虑:一是为了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”,动员知识分子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,他曾明确表示,“现在叫技术革命、文化革命,革愚昧无知的命,单靠大老粗,没有知识分子是不行的”,即便他在政治上对知识分子仍不完全信任,但也不得不团结他们,并逐步改造他们(萧冬连, 2014);二是有意借助党外的批评,冲击官僚机构的沉闷空气,解决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;三是希望树立一种比苏联更自由、更开放的社会主义新形象,彰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独特优势(萧冬连, 2014)。

三、探索的转向:从反教条主义到反相关倾向的转折

毛的思想转向,始于对斯大林的评价问题。起初,毛和中共领导层对赫鲁晓夫的一些做法虽有不安,比如认定斯大林应当“三七开”,不能全盘否定,且对反个人崇拜抱有戒心,警惕有人将其引入国内政治(萧冬连, 2014)。

真正推动毛思想转向的,是铁托(Josip Broz Tito)的“普拉演说”。铁托在演说中提出了与赫鲁晓夫和毛完全不同的观点,他认为“个人崇拜是一种制度的产物”,并将其称为“斯大林主义”,把跟随斯大林走的人称为“斯大林主义分子”(萧冬连, 2014)。这一说法引起了赫鲁晓夫和毛的共同愤怒,毛认为,这种观点会分裂共产主义队伍,必须予以驳倒。1956年12月29日,《人民日报》发表《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》,这一事件成为重要转折点——毛的思想从批评斯大林错误,转向维护“斯大林主义”;从探索改革之道,转向维护十月革命和苏联经验的“共同道路”;从批判教条主义,转向批判相关倾向(萧冬连, 2014)。“相关倾向”这一概念一经出现,便深刻影响了此后中国20年的政治走向,成为国内政治判断的重要标尺。

波匈事件的发生,进一步推动了这一转向。当时,领导层对波匈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总结,认为主要与内部治理和政策执行相关,包括民生保障不足、政策制定与实际需求脱节等问题,这些问题引发了当地民众的不满(萧冬连, 2014)。当时的中国领导层以此为鉴,思考国内建设中如何规避类似问题,相关认知也影响了后续的政策走向。

实际上,中共中央此前就有整风的动议,波匈事件的发生促使整风提前启动。1957年2月27日,毛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讲话,3月又在宣传部长座谈会上发表讲话,这两次讲话成为整风的重要思想动员(萧冬连, 2014)。其中,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后来整理成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》一文,被普遍认为是毛建国后最重要的著作,他本人也十分珍惜,将其视为理论创新(萧冬连, 2014)。这篇文章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,要求执政党的干部用新的民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,相对于斯大林将一切矛盾都视为阶级斗争、从肉体上消灭政治反对派的做法,是一个历史进步。

这一理论仍有其历史局限,当时的治理思路仍以政策指导为主,尚未形成完善的法治体系。法治的核心原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守法者受到保护,违法者受到制裁,而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》提出将社会矛盾区分为不同类型,分别采取相应处理方式(萧冬连, 2014)。在不同类型矛盾的界定上,当时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,这也使得后续相关政策的执行出现了偏差,反映出特定历史阶段理论探索的局限性。

结语

从苏共二十大引发的思想解放,到《论十大关系》开启的自主探索,再到经济、民主领域的多元尝试,直至最终转向反相关倾向,1956年至1957年间的赶超探索,始终缠绕着理想与现实的碰撞、借鉴与自主的权衡(萧冬连, 2014)。这一阶段的探索,既打破了对苏联模式的盲目迷信,留下了诸多贴合中国实际的务实思考,也因时代局限和认知偏差,埋下了后续探索走向激进的伏笔。萧冬连在《筚路维艰》中对这段历史的梳理,以相对客观视角展现了后发国家追寻发展之路的艰辛与曲折,赶超的初心是摆脱落后、实现民族复兴,而这段从理性探索到方向转向的历程,更成为后世理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、汲取发展经验的重要坐标,提醒着每一步发展都需兼顾理想与务实、自主与借鉴,尊重客观规律,坚守民生底线。